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,优化检察队伍结构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)、《长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长政[2008]100号)精神,结合市检察院人员紧缺的实际情况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(全供事业编制)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和范围
全省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
二、招聘数量和岗位
此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,其中:检察辅助专业8名;文秘写作专业2名;行政辅助专业1名;计算机网络管理专业1名。
三、报考资格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
1、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;
2、具有良好的品行,无违法违纪行为;
3、身体健康,年龄在20—35岁之间;
4、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;
5、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专业条件。